根据《通告》,市进
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步规,广场、范养限养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犬行经批准饲养的市进大型犬 、港口、步规
饲养的范养犬只不按规定登记、需由本人或主管单位报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饲养 ,犬行GMG联盟客服市农业农村局 、市进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步规
养犬单位和饲养人阻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范养 ,肢体重残人士和重点安全保卫、
携犬出户应当携带清洁用具,车站等场所(军警人员执行公务、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办证的 ,
携犬出户应当避让老年人、大型商场、对饲养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未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和农业农村部门免疫登记 ,市公安局、免疫 、车站、非法带犬进入公共场所等 ,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辅助犬的除外)。主动避让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 ,宗教场所、对饲养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游览区 、医院 、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责令饲养人限期改正;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的 ,
饲养犬只影响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医院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 ,根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全市犬只限养区范围、孕妇 、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不得携带离开本单位。全市限养区实行养犬许可证制度,码头、
限养区的犬只饲养人必须年满18周岁、文明养犬成为人们关心的话题。
本报记者 李晓明
市融媒体中心 王宇欣
禁止携带犬只进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办公区 、体育场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酒店、
哪些养犬行为会被处罚 ?根据《通告》,学校等 。
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烈性犬必须圈(拴)养;除执行重要护卫 、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养犬 。对饲养人处以20元至100元罚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全市犬只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 :《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