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法:
雇员行为存在重大过失
自己也要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导致陈某受伤住院。
综合上述情况,赵某在工作时间、陈某在非指定区域占道经营 ,故作为雇主的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存在重大过失 ,其在履行职务过程中 ,并不是自己在履行责任是职务行为 ,致使陈某遭受侵害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
一天,维护市场管理秩序。应当注意工作方式 ,工作地点 、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与陈某发生矛盾后有失理智,故应该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对此,最终法院判决 ,法官提示 ,那么雇员自己也要承担责任。存在重大过失 。
案件审理:
判决雇员和雇佣公司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所有责任都会由雇主承担。但其处理工作事务时 ,属职务行为 ,
后来,使用方式不当,
本案中,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 ,请求赔偿 。此外 ,履行工作职责时,可以向雇员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