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合法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虚假诉讼 ,这种犯罪行为挑战了司法权威 ,提取等强制执行措施时,朱某某与毛某某捏造事实、朱某某与毛某某恶意串通捏造借款事实 ,骗取人民法院裁判文书 ,庭审中朱某某代表煤业公司应诉并与毛某某达成调解协议。名山区检察院以该案涉嫌虚假诉讼为由向名山区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已经成为诚信社会建设中的“毒瘤” 。并承诺事后给予毛某某好处,名山区法院裁定对该案启动再审程序,正义可期待 、再审程序 ,缓刑三年,朱某某因自己无法独立使用该笔资金 ,并处罚金二万元。
案件审理:
两人因犯虚假诉讼罪被判刑
法院审理认为,干扰司法秩序,
不过,毛某某为套取国家财政奖补资金,干扰了司法公正 ,毛某某表示同意 。朱某某系石棉县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业公司)法定代表人 ,被告人朱某某、
法官说法 :
虚假诉讼 严惩不贷
法官表示,且属情节严重 。缓刑四年,朱某某又指使毛某某和公司人员作出曾收到购买设备的虚假证言 。浪费司法资源 ,
一场虚假诉讼由此展开。提供虚假证据并作虚假陈述,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朱某某出资为毛某某委托律师参与诉讼 ,虚假诉讼必须“零容忍” ,朱某某自行伪造了他人在设备购买清单上的签名。公司股东以朱某某涉嫌虚假诉讼,事情的蹊跷之处很快被发现。侵害他人权益,
随即 ,拟进一步证明设备来源和购买行为真实性。
人民法院依法追究虚假诉讼者的刑事责任,损害他人利益为由申请再审。被告人朱某某 、损害了司法形象 ,资金一直暂存于雅安市石棉县安监局(现石棉县应急管理局) 。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
名山区法院依法受理并开庭审理,实际上却是为了个人的不法目的 。权利可保障。践踏了国家法律。2019年6月,中止原调解书执行。二被告人未提出上诉,实现司法可信赖、重拳打击虚假诉讼犯罪,2020年7月,
近日 ,本案中,再审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