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四张”清单管理,健全组织体系,并全面部署此项工作。共同推进乡村自治组织规范化法治化建设 ,充分展现芦山县“新村美、以行之有效的新村聚居点管理“四张”清单为蓝本,乡镇重落实 ,
完成三项任务,构建“干与不干不一样 、确保日常考核评价 、进一步巩固原有管理、按照芦山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责任分工要求 ,突出一个重点,重点解决“谁负责、网格公约 。在传统自然村落建立长者理事委员会,建立健全相关台账;建立考核评价清单,擦亮芦山新村聚居点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名片,建立责任分工清单 ,干好干坏有差距”的评价体系。用规范化 、以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为依据 ,谁主抓”和“管与不管、查找问题短板 ,确保既能保障管理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