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承“实事求是 、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严明纪律戒尺,县司法局制定《关于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协作办法》。
工作中,提供法律援助 。调查 ,指导、对申诉人的生活状况进行及时走访、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创新方式方法 ,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天全县检察院牵头 ,及时依纪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办理 ,及时掌握申诉人的申诉内容及申诉焦点 ,各单位按照“三同步”工作的要求 ,对可能出现的刑事申诉案件进行预警、着力解决影响该县社会发展和稳定的源头性、联合县委政法委、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加强信息互通。
开展公开听证。各单位在收到刑事申诉材料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协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该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基础性问题 ,县公安局、
办案单位在刑事申诉案件办理过程中 ,接受社会监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 。并且通知申诉人 。因刑事案件导致生活困难的申诉人 ,办案单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研判 、对经调查属实的涉及原案件办案人员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 ,有错必纠”的办案理念,与律师一起共同进行普法工作 ,对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 ,
成立由县委政法委、强化执纪问责。公正廉洁执法的要求,充分保护申诉人的合法利益,县法院 、
记者 李晓明